受賄8100萬 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判無期徒刑
經濟脈搏
發布時間: 2024/03/26 09:40
最後更新: 2024/03/26 15:11
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受賄案周二(26日)在湖北黃石市中院一審宣判,陳戌源受賄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經審理查明,2010年至2023年,陳戌源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總裁、董事長、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、中國足協主席等職務便利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、投資經營、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逾8103萬元人民幣,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。
法院認為,陳的行為構成受賄罪,數額特別巨大,其在足協任職期間,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和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、聯賽晉級、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,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,給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;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、調整,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。
鑒於陳戌源的部分受賄為未遂,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;揭發他人犯罪行為,經查證屬實,具有立功表現;認罪悔罪,積極退贓,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,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除了陳戌源案,中國足協前主席並田協前主席于洪臣、中國足協前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、中超前總經理董錚等5人的行賄受賄案亦定於周二宣判。
責任編輯:陳建錫